条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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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0年8月16日第三次修订)试行

在您加入“十年之约”之前,请承诺您会仔细阅读并遵守如下条文中的规定和要求。

第一条  总则

“十年之约”是由“十年之约”项目组维护的非营利性、自愿加入的博客活动。加入“十 年之约”可锻炼您的写作能力,进而提升您的思考、观察、记录、分享等能力,是 一项非常有意义的活动。“十年之约”的宗旨是:我们的博客十年不关闭或者更久, 并保持更新和活力。

第二条 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, 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

(一) 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博客,需具有独立的域名,域名的注册和使用符合ICANN 的要求。谢绝免费域名(如 tk、ml、ga 等),谢绝二级域名(如 co.cc,但com.cn 类型的除外)。如果您的博客正在使用二级域名,您必须拥有该二级域名对应主域名的所有权。

(二)  备案要求: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博客不限制是否备案。如果您的博客已备案,需保证您的备案信息为您个人的真实信息,且域名所有人与备案信息一致,并按工信部和公安机关的要求在博客页脚标注备案号。

(三)  内容要求:

生活记录类: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生活记录类博客,原则上需已建立 一年及以上,并已有15篇及以上的文章,其中原创文章占 75%以上。博客不得含有违反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
学习记录类: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学习记录类博客,原则上需已建立 一年及以上,并已有30篇及以上的文章,其中原创文章占 60%以上。博客不得含有违反中国大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。

(四)  优秀文章展示:凡加入十年之约的用户,可在加入满一年及以上向项目组申请站点加入十年之约RSS订阅地址:(http://rss.foreverblog.cn/)。

(五)  博客内容版权: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博客,博主需对其博客内容拥有全部版权。对于转载、引用的博文或片段,符合原作者的版权要求。其博客使用的程序、主题、框架等,在博客页脚或站内相关页面有明确的版权声明。对产生版权纠纷的博客,我们会将其进行违约处理。

 (六)  不允许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博客:(1)非博客类型的网站;(2)宣扬暴力、血腥、战争、歧视等;(3)涉及黑产、灰产,传播淫秽色情,以及存在为涉及此类内容的网站打广告的情形;(4)纯采集、纯转载类、纯搬运类;(5)造谣、传播谣言;(6)含有诽谤他人、无端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侵犯他人权利的内容;(7)含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定的内容。

第三条 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的方法

(一)  在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按要求如实提交您的资料,项目组 将按第二条审核您的申请,并通过邮箱发送申请结果。

第四条  审核人员要求

(一)  当用户提交后,审核人员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内容进行审核,由于一些不确定因素,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

(二)  当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或修改时,审核人员会在10-30个工作日进行处理,信息修改请移步个人专属页面留言。

(三)  审核人员在审核时,如果肆意将公约内不强制要求的条件视为重要条件,或将不具有优先级的条件作为优先条件,或将不符合公约要求的博客以包括但不限于“已备案”、“使用.cn域名”等条件将其审核通过的,或故意引导博主注册特定域名后缀、在特定注册商注册、在特定地区注册等情况,将被逐出审核人员队伍,永不录用,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个人博客标记违约处理。

第五条 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您享受的权利

(一)  您可邀请他人加入“十年之约”,但被邀请的博客需满足第二条的要求。

(二)  在必要的情况下,您可自由退出“十年之约”,但退出前需向项目组提交申请说明退出理由

第六条  违规判断及处理

(一)  博客停止更新长达6个月及以上的,项目组会以邮件形式联系博主确认是否还在维护,若已确认不再维护或项目组邮件发出的一个月内没有回复,则记录违约;

(二)  博客在三个月内连续水文或发布无营养内容超过10篇,项目组会以邮件形式进行提示,如未做出修改的标记违约;

(三)  博客若出现删库或长时间无法打开长达7个自然日,未向项目组申报或记录违约长达30天的,按原公约进行申请;

(四)  博客类型发生变更(包括但不限于纯搬运、采集、广告、下载、影视、博彩、信贷、金融等具有商业性质或违法性质内容),或不再符合个人独立博客类型的,记录违约;

(五)  标记违约后的30天内,若博客整改至符合十年公约要求,可发送邮件至项目组邮箱申请恢复,项目组将于收到申请后评议是否予以恢复,并将结果通过邮件反馈。标记违约后仅受理一次恢复申请,且标记违约超过30天的博客将不再接受恢复申请。

第七条  隐私条款

(一) 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您提供的邮箱需要支持 Gravatar 头像,该头像将用于在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上公开展示。

(二) 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同意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抓取您博客的 RSS 并在官网公开展示。该功能用于展示各位博友的最近更新,便于其他成员访问。若您不希望“十年之约”展示您的最近更新,可向项目组说明。

(三) 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同意“十年之约”官方网站记录您的昵称、电子邮箱、博客描述、博客关键词等信息,项目组承诺会对您的电子邮箱等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,如有其他信息需要保密,可向项目组说明。

(四)  加入“十年之约”后,如您的博客提前关闭,同意“十年之约”项目组记录您博客的关闭时间,并在官网公示。

 第八条  “十年之约”项目组倡导之博友精神

(一)  守法。“十年之约”成员的博客建立、维护均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。如果博客在境内主机建立,则经过合法的 ICP 备案且信息真实有效。如果博客在境外主机建立,则符合主机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。博客所使用的域名和主机会及时续费。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版权,未经原作者授权,不转发、转卖、转赠、公开分享他人的知识产物(包括但不限于付费的模板、插件、文章、图片、源码等)。

(二)  平等。无论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来自哪里、是男性还是女性、年龄大小、工作类型、使用的是什么域名和主机、主机在境外还是境内、主机和域名的价格高低、文笔好坏、更新频率快或慢等,均人人平等。

(三)  互访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间,会经常对博客进行互访,常来常往。

(四)  互助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如发生博客故障、域名解析失败、主机问题、被垃圾评论攻击等,其他成员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予以一定的帮助,如有特殊要求,可付费帮助。但提问者必须独立思考,事先利用官方网站帮助页面、搜索引擎等查找资料并尝试解决问题。如遇到不自行查找资料,直接提问的成员,其他成员有权拒绝提供帮助。

(五)  互敬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会尊重其他成员的工作性质、个人习惯、宗教信仰等。

(六)  活力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,拥有写博的热情,保持博客的活力。

(七)  真诚。“十年之约”的成员,真诚对待其他成员,在博客留言时,不说谎话、假话 、套话,不 留 虚 假 信 息 欺 骗 他 人 ( 如 将 邮 箱 写 成 qq@qq.com 或admin@qq.com),不留无意义的和垃圾评论(如仅仅写“学习了”或提交无关评论)。如对其博文观点有异议,可以在遵守所有博友精神的基础上展开辩论,但不得进行人身攻击、诽谤造谣等违法行为。


十年之约项目组有制定、修改与解释本公约的权利,本公约内容如有变更,将在官网通知,如有异议,请联系项目组。


本“公约”自 2020 年 8 月 16 日起试行。


您已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条款,点我申请。

共有 532 条评论

  • 君君

    2022-11-03 17:16:23

    想问问提交之后,审核通过或者不通过会有邮件反馈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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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管理员 vian

      2022-11-13 19:36:25

      @君君 通过与否都会有邮件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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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林墨白

    2022-11-02 15:52:30

    如果博客有美的话,我认为是十年之约。十年之约让我觉得不是我一个人在孤独写博客,我也想加入大家庭,希望通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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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nomie

    2022-10-29 13:12:06

    是不是有段时间没有审核加入申请了呀?之前提交的一次申请即没有被驳回也没有通过,是什么情况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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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管理员 vian

      2022-11-13 19:34:24

      @Anomie 十年之约为公益项目 审核时间为非工作日 请耐心等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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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安迪

    2022-10-25 21:15:18

    很想加入十年之约,腾讯云服务器已经买了3年空间,虽然只开博客不到半年,给个机会通过下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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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管理员 vian

      2022-11-13 19:31:21

      @安迪 时间限制是硬性条件之一  耐心等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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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清扬的博客

    2022-10-21 23:18:49

    已申请,希望通过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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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安迪

    2022-10-17 21:09:48

    必须一年以上的博客才能申请吗?刚做4个月的博客,买了2年服务器了,可不可以考虑下,好想多交天下博友,共同进步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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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管理员 vian

      2022-11-13 19:26:50

      @安迪 先加群吹水吧 这个条件比较硬性 无法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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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满心博客

    2022-10-17 12:07:20

    分享各类技术博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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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满心.日记本

    2022-10-17 12:06:45

    请求通过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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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李海博客

    2022-10-17 11:56:30

    已申请,希望能加入十年之约的大家庭,望通过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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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言之在线

    2022-10-10 22:21:55

    十年之后,你我是否依然在
    没那么多原创,只是自己遇到的问题,找到的答案,或者看到一些自我觉得好的知识点,做个收藏与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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