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变更十年之约官方群及相关事项的通知

鉴于前官方群群主独断专行,在未与“十年之约项目组”协商讨论,并在项目组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另行建立并冒用十年之约网站,在未经项目组及十年之约成员同意的情况下,使用十年之约的成员资料和数据。

项目组经讨论作出如下决定;
1.撤销十年之约(前)官方群,组建新的官方QQ群,群号:702409956
2.删除十年之约公约中,关于发起人的条目。
3.即日起,十年之约官方网站(foreverblog.cn)将完全由十年之约项目组维护。

评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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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条评论

懒猫爱伸腰
两年前我就申请加群了,已经进入十年之约了,为啥还不让我进,今天第N次准备装修想要换十年之约的logo才发现我还没进群嘤嘤嘤
羽忆江南 管理员

回复 @懒猫爱伸腰:

您好,您的博客不符合十年之约公约要求,但可加入十年之约官方QQ交流群(702409956)若无法加入或被拒绝,请加管理员进行说明。或发信至(yyjner@foreverblog.cn)咨询。
羽忆江南 管理员

回复 @懒猫爱伸腰:

您好,纠正一点,核实您确实已加入十年之约,在上条评论中并未在后台进行查看,您的加入时间为2018年,当时负责审核你博客的不是我,特此解释。您要无法加入十年之约QQ交流群请通过上述办法加入。
mufengs
已加群,望通过谢谢
羽忆江南 管理员

回复 @mufengs:

很抱歉,您的站点不符合十年之约公约之条件,已被驳回,感谢您的支持。
小财神的奋斗
十年时间,让我们一起加油,一起见证。
其实我已经博客10年以上了。
子曰
十年说长也短,贵在有恒。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!
逝雪蓝冰
感觉十年之约这个项目很有意义,请求加入组织。
bosir
十年之约,贵在坚持。难的是,抵挡不住生活的折腾,难的是,抵挡不住人生的灯红酒绿。
木先森
新加入,致敬还在写博客的我们,我们一起坚守。
小苍老师
才开始就乱,这要不得啊!